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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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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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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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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苡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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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苡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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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級政府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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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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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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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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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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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教師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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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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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因疫情嚴峻致無法於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第3款所訂期限內請畢婚假者,得經機關同意,於疫情結束後1年內請畢。為保障教師請假權益,是類人員經服務機關同意延長婚假實施期限,如於該期限內轉任至他機關,仍賡續適用原經同意延長之婚假實施期限,無須另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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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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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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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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