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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28800
承辦單位
人事室
公佈時間
2012/8/13
承辦人員
陳玉珍
上傳人員
陳玉珍
類別
上級政府公文
對象
教職員工
性質
人事
限本校教職員工可讀取
瀏覽次數
171
主旨
修正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第五點、第七點,並自101年7月31日生效。
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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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有效期限
摘要
1. 依行政院1010731院授人給字第1010045245號函辦理。
2. 檢附教育部來函、修正「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 第五點、第七點、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
3. 修正重點:
(1) 將本要點第五點之「連帶保證人」規定,修正為「保證人 」。
(2) 增訂申請旨揭貸款須檢附申請人及保證人之金融聯合徵信 中心綜合信用報告影本,以作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核定 貸款之依據。(修正規定第五點) 
(3) 配合已修正之「中央公教人員急難救助基金收支保管運用 要點」,修正本要點名稱。(修正規定第七點)
文件電子檔
文件電子檔
文件大小
297175
是否需要郵寄
最後更新日期
201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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