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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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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服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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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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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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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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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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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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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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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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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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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宿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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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辨單位:住宿服務組 主旨:離宿注意事項 <暑假不住同學>離宿時間: 92.06.25.日(星期三)下午16:00時前.
二、<暑假已申請住宿同學, 92學年未獲床位者>離宿時間: 92.08.31.日(星期日)17:00時前.
※暑假須換寢室同學: 92.06.27(星期五)中午13:00前退舊宿,於退舊宿後始得進住暑假寢室房間。 ※暑假住宿期限: 92.6.27(星期五)上午八時起至92.8.31(星期日)下午十七時止。
三、<暑假已申請住宿同學, 92學年已獲床位者>
九十二學年度已獲分配寢室者,准予自92.09.01.日先行搬遷至新學期分配之寢室,唯需先行繳回原寢室鑰匙後始發予新寢室鑰匙。 注意:從92.06.28.日起未依期限離宿亦未申請暑假住宿者,本組得依每日100元按日收住宿費。情節重大者將取消九十二學年度住宿資格、應屆畢業生離校手續單暫緩蓋章(離宿程序未依規定辦理者將暫緩退還住宿保證金)本組對該間寢室之任何物品,不負保管之責。
暑假個人物品放置: 一、物品放置資格:因空間因素,具有九十二學年度住宿資格者,始准放置。 二、開放時間:92.6.21日至6.25日,每日10時至16時,男生:一樓交誼廳、女生:一樓會議室。 三、放置物品一律須打包裝箱並註明系級、姓名後始准放置。(未依規定者不得放置)。 四、領取時間:九十二年九月十四日至九月廿日,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領取。 五、逾期未領取者,一律以廢棄物處理。(因故未及領取者,務請同學代行提領) 六、本空間只提供存放,不負保管責任,貴重物品請自行攜回,如權益損失責任自負。
(6/21,22-星期六,日-下午2點至3點加班收垃圾) 住服組 啟 9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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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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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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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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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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