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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18993
承辦單位
總務處保管組
公佈時間
2010/6/24
承辦人員
官世芳
上傳人員
官世芳
類別
公告
對象
教職員工,學生
性質
總務
限本校教職員工可讀取
瀏覽次數
182
主旨
暑假期間請各位教師及同仁注意保管個人財物 通 知
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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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有效期限
摘要
暑假期間請各位教師及同仁注意保管個人財物 通 知

受文著:本校全體同仁

主旨:暑假將近為確保個人財物,暑假期間貴重財物,請各位教師自行妥善保管,以防宵小入侵及財物之損失。

說明: 本校校內各棟建築物(系、所辦公室、教師研究室)曾遭宵小侵入竊取財物,暑假期間客房業務照常服務,故仍有校外人員進出會館,敬請各位教師離校時,勿將貴重財物(尤其現金、手機、notebook)存留在研究室、學人會館、宿舍或辦公室內,並加強檢視門窗上鎖,以防宵小入侵及財物之損失。

附帶說明:
一、 各機關學校經管財物(財產、物品)或其他資產,如有遺失毀
損應依照審計法第58條規定,檢同有關證件,報由主管
機關依照審計法施行細則第41條規定加以切實調查,並
檢具處理意見轉請審計機關審核,其情節重大者,並應報經
主管機關核轉,審計機關認為必要時,得派員調查之。

二、財產如有遺失(失竊)之報請處理如下:
(一)、發現失竊後請保持現場完整,並立即通報本校駐警隊,並取得派出所出具之失竊證明。
(二)、填寫財產失竊報告表,其內容:1.發生時間、地點。
2.財物損失情形。3.現場狀況(含照片)。4.現場安全措施。
5.經管人員所負責任。6.改善之道。財產失竊報告表填寫
後轉交保管組陳報審計部審核。(財產失竊報告表總務處保管組
網頁可下載)。


總務處保管組 敬啟 99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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