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暨大文件公告系統
主資料: 文件公告查詢
友善列印匯出 Excel匯出 Word匯出 HTML匯出 CSV
回到資料主畫面頁
|
72081
|
|
學務處職涯暨校友中心
|
|
2019/3/12
|
|
楊璧慈
|
|
楊璧慈
|
|
上級政府公文
|
|
教職員工
|
|
學務
|
|
否
|
|
84
|
|
108年大專校院職涯輔導成果評選傑出職輔人員,歡迎持續從事職涯輔導工作達2年以上之職輔單位人員、系所教師踴躍報名
|
|
|
|
|
|
2050/12/31
|
一、依據: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下稱本署)108年青年職涯輔導推動計畫(下稱本計畫)。 二、適用對象:全國公私立大專校院(不含軍警校院及空中大學)。 三、申請期程:108年4月1日至5月30日止。 四、評選標的 (一)績優職輔學校組:針對職涯輔導推動工作之質與量、效益、推廣性進行評選。 (二)傑出職輔人員組:持續從事職涯輔導工作達2年以上之職輔單位人員、系所教師、職涯導師,針對於學校職涯輔導推動工作中擔任角色功能、創新作為進行評選。 (三)資深職輔人員組:針對職輔專責單位編制內人員職輔工作年資進行評選。 五、作業程序 (一)申請送件:由學校統一送件,採線上方式申請,請各校至本署青年職涯輔導資訊平臺(https://mycareer.yda.gov.tw)申請填寫。將核定之用印申請書(附件一)等相關文件檔案上傳,始視為完成申請。 (二)評選審查:各校線上提送申請書後,由該區召集學校受理區域內案件,進行形式初審;本署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小組進行線上評選,及召開評選會議。評選以書面評選為原則,必要時得依評選組別請申請者(含學校、個人)簡報說明。各獎項評選原則請參閱附件二。 (三)獎勵表揚:依評選結果給予獎勵,並於全國大專校院職涯輔導主管會議中(暫訂8月下旬或9月上旬舉辦)進行表揚。實際獎勵名額屆時得由評選小組視實際收件狀況或經評選結果酌予調整,並得以從缺;若有特殊績效,亦得增加相關獎項或名額。 六、成果評選作業須知詳見附檔。
|
|
文件電子檔
|
|
585848
|
|
是
|
|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