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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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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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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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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叔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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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叔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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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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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工,學生,校外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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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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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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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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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函釋「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5條第1項第2款及第3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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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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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函釋「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5條第1項第2款及第3項規定,核釋專科以上學校對於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有罪判決確定者,不得聘任為兼任教師,已聘任者,應終止聘約。惟如同時諭知緩刑,俟緩刑期滿,而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專科以上學校始得聘任其為兼任教師。 (108年3月7日臺教人(一)字第1080013217B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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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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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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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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