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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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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處綜合企劃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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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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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意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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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意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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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機關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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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工,學生,校外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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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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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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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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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來函徵求108年度「產業園區廠商競爭力推升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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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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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來函徵求108年度「產業園區廠商競爭力推升計畫」,重點如下:
一、 目的:協助產業園區導入周邊大學校院豐沛之研發、技術與人才資源,以學校專責協助方式建構園區長期產學合作關係,進而導引政府相關資源協助園區產業,強化園區產業競爭力。
二、 實施方式:本(108)年度開放受理提案申請之園區分區有「桃園幼獅」、「台中港關連」、「屏東及內埔及屏南」、「大發及鳳山」、「仁武及永安」、「臨海」等6處園區分區,提案前請主動洽各園區管理機構(服務中心),先行瞭解園區產業發展議題及廠商需求,如有提案意願請於提案前通知本計畫。
三、 申請資格:依法由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全國各公私立大學或技職校院(輔導單位,以下簡稱學校)。
四、 申請期限:至107年1月14日(一)止,申請資料應包含提案計畫書一式5份及簡報一式1份,於公告申請期限內以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申請期限當日18:00前)等方式向本計畫申請,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完成送件後請將申請文件電子檔傳送至本計畫辦公室窗口信箱。
五、 經費:年度專案計畫總經費(含基本工作項目)每案以新台幣100萬元為上限;如學校另行規劃加值工作項目者,每案金額得調整增加為新台幣200萬元為原則。
六、 內容:專案計畫應以園區產學長期鏈結為出發點,就園區產業發展所面臨的議題、歷年需求訪視之結果…等,提出計畫發展之願景、實施策略並釐定年度重點工作及目標,以落實專案計畫之推動,區分基本工作及加值工作等兩項,相關內容分述如下: (一) 基本工作項目(專案必要項目):專案計畫應以協助產業園區廠商所需之研發與技術輔導(含環保節能)、人才需求為主,必要時得輔以企業運籌或行銷等相關內容。包含園區臨廠需求訪視、短期技術輔導、人才培訓課程、學生職場體驗及協助園區廠商申請運用政府補助資源等5項。 (二) 加值工作項目產出(非必要項目,學校自行決定):學校如規劃加值工作項目,應明確加值工作類型、具體協助園區廠商、年度階段目標及可驗收之量化指標項目,且相關工作產出應能與經費需求相符合,經本計畫審查同意後實施。
七、 期程:自108年度核定日起至108年11月30日止,專案經費支用期程亦同,但年度計畫執行期間末日非為108年11月30日,應依契約規定日期檢送相關驗收文件。
八、 檢附學研協助產業園區合作專案申請須知及提案簡報格式各乙份。
九、 洽詢電話:(02)2391-8755分機120,吳雅靜小姐。
十、 校內聯絡人:研究發展處綜合企劃組約用助理員陳意含小姐,連絡電話:049-291-0960 分機 2663,E-mail:yihchen@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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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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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9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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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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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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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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