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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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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處學術及推廣服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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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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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秋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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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秋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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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級政府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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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工,學生,校外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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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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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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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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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第23屆國家講座申請案,自107年12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受理推薦,屆時請備文並填具推薦書及檢送著作到部,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並請惠予辦理公告及相關推薦作業事宜,請查照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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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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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設置國家講座辦法」辦理。 二、國家講座之申請對象為大學專任教授(編制內),且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中央研究院院士、或曾獲得本部學術獎、或在國內外學術或專業領域上有與前2項相當之傑出貢獻者。申請領域分為「人文及藝術」、「社會科學」、「數學及自然科學」、「生物及醫農科學」及「工程及應用科學」等5類科,其中人文及藝術、社會科學等2類科之名額為2名,其餘3類科各為3名,共13名,得從缺。 三、為使學校推薦作業更為審慎嚴謹,所有申請案應經校教評會審議通過,並應就送審人之教學及帶領研究團隊表現進行審核,每校每一類科推薦申請人至多以3人為限,並請於學校初審時將受推薦者之教學及引導學術思潮特色等納入考量。 四、檢附推薦書格式如附件(得逕至本部高等教育司網站/電子布告欄下載)。報部時請隨文檢送推薦書(含中、英文版Word格式電子檔)及送審著作(含PDF格式電子檔)紙本各1式6份及電子檔光碟1份。 五、依據前揭辦法第7條第2項規定,獲選為國家講座主持人者,不得重複領取其他政府機關(構)公務預算所提供之獎金,如有重複應擇一領取,請申請人一併注意。 六、歷年來「人文及藝術」及「社會科學」等類科之獲獎案件較少,建請學校多鼓勵及推薦此領域之優秀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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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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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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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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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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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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