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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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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處學術及推廣服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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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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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秋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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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秋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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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級政府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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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工,學生,校外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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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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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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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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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第63屆學術獎申請案,自107年12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受理推薦,屆時請備文並填具推薦書及檢送著作到部,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並請惠予辦理公告及相關推薦作業事宜,請查照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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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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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設置學術獎辦法」辦理。 二、學術獎頒贈對象為於國內積極從事學術研究,有重要貢獻或傑出成就並獲得學術界肯定者;其未具中華民國國籍者,應具本國專科以上學校或學術研究機構專職5年以上年資;另曾獲得本部學術獎者不得重複申請。申請領域分為「人文及藝術」、「社會科學」、「數學及自然科學」、「生物及醫農科學」及「工程及應用科學」等5類科,其中人文及藝術、社會科學等2類科之名額為2名,其餘3類科各為3名,共13名,得從缺。 三、為使學校推薦作業更為審慎嚴謹,如候選人為專科以上學校專任教師或學術研究機構之專任人員,應由所屬服務單位進行審核後報送本部,各推薦單位每一類科推薦申請人至多以3人為限。推薦人(不得自我推薦)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校長。 (二)公私立學術研究機構主持人。 (三)中央研究院院士。 (四)相關學術領域教授5人。 四、檢附推薦書格式如附件(得逕至本部高等教育司網站/電子布告欄下載)。報部時請隨文檢送推薦書(含中、英文版Word格式電子檔)及送審著作(含PDF格式電子檔)紙本各1式6份及電子檔光碟1份。 五、歷年來「人文及藝術」及「社會科學」等類科之獲獎案件較少,建請貴校、單位及機構多鼓勵及推薦此領域之優秀人選。
*************************************** 有意申請者請於107年12月21日(五)前將推薦書及送審著作紙本各1式6份及電子檔光碟送本處彙整函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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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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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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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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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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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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