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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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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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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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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玉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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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玉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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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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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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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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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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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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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工業局委託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辦理之「產業園區廠商競爭力推升計畫」敬請酌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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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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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工業局委託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辦理之「產業園區廠商競爭力推升計畫」學研協助產業園區合作專案申請,敬請參酌。 實施方式 (一)本計畫將透過公開或由本計畫媒合方式,由學校規劃研提「產業園區專案輔導計畫」(以下簡稱專案計畫),經審查通過後實施。 (二)本年度開放受理提案申請之園區分區計有平鎮等9處園區分區(如附件2);其餘園區分區除本計畫另有公告外,由本計畫逕洽106年度原協助學校優先辦理擴充計畫之申請,本年度暫不開放。 (三)專案計畫應依公告之園區分區為範圍,原則每一園區分區通過一案,本計畫得視提案狀況及審查核定情形逕行必要之調整。 (四)本計畫鼓勵學校建構園區在地產學合作夥伴關係,故學校提案專案計畫原則以學校與園區分區所在地屬同一縣市或相鄰縣市,惟經本計畫媒合者,不在此限。 (五)專案計畫主持人原則由學校研發長以上層級人員擔任,負責籌組及協調專家團隊並規劃整體性協助方案;若非研發長以上層級人員擔任計畫主持人時,應敘明原因並經由指導委員會審查同意後為之。 (六)本計畫將籌組指導委員會議進行有關專案計畫之審查、核定或相關計畫變更事項…等之審議,會議相關決議事項,學校應配合辦理。 (七)本計畫至108年度止,依年度逐年與工業局簽約後,視前一年度專案計畫之執行成效,優先與原執行學校續約,分期辦理後續擴充計畫至108年度。若本年度專案計畫成效、次年度專案計畫規劃未能通過審核或因年度預算經費調整,本計畫有權調整或終止專案計畫之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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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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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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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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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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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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