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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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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處綜合企劃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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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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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惠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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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惠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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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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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工,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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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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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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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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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為獎勵教師參與各項計畫及積極辦理推廣教育之貢獻,特訂定「國立暨南國際大學獎勵教師參與計畫及辦理推廣教育實施要點」《自107/1/1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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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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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doc.ncnu.edu.tw/rnd/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2582&Itemid=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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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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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立暨南國際大學獎勵教師參與計畫及辦理推廣教育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業經106年12月6日第485次行政會議及12月12日第9屆第4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通過,並自107年1月1日起實施,且適用於執行起始日為107年1月1日以後之計畫。
二、本要點重點如下: (一)點獎勵對象為本校教師,包括專任教師、專案教師、研究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技術教師、專任高等教育經營管理人員、專任業師。 (二)本要點獎勵範圍,以撥入本校執行之經費為限,分為 A、B、C 三種類別: ●A類:係指未核有行政管理費之政府機關計畫。 獎勵:本校教師執行本類計畫,以該計畫核定總金額(不含自籌款或配合款)1%,獎勵該計畫主持人及其團隊。 ●B類:係指核列有行政管理費之政府機關計畫,以及公民營機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民間企業等單位之產學合作計畫。 獎勵:本校教師執行本類計畫,以該計畫所提撥行政管理費總金額10%,獎勵該計畫主持人及其團隊。 ●C類:係指開設學分班及非學分班(不含隨班附讀),且核列有行政管理費之推廣教育專班。 獎勵:本校開設之推廣教育專班,以行政管理費總金額10%,獎勵推廣教育專班之開班團隊。 (三)請詳閱要點全文。
三、檢送「獎勵教師參與計畫及辦理推廣教育實施要點」全文及「教師參與計畫及辦理推廣教育獎勵金申請及分配表」各1份,W0RD檔請至本處業務法規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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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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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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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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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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