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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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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處綜合企劃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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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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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惠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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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惠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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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級政府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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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工,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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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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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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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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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執行科技部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辦理科研採購時,如有逕向計畫合作企業採購之必要者,請依「科技部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補助合約書」第9點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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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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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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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旨述規定,計畫主持人執行旨揭計畫辦理科研採購時,如屬計畫之合作企業專屬權利或獨家製造或供應,無其他合適之替代標的者,或有逕向計畫之合作企業採購之必要且能提供具體證明者,始得由計畫主持人敘明理由循本校行政程序專案核准,辦理採購。前項核准文件及採購應做成書面紀錄,備供查詢。 二、另依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第十一點第四款第二目規定,如有未依前點規定辦理之情形,科技部得視情節輕重追繳補助經費或酌予降低管理費補助比率。 三、請計畫主持人務必依規定辦理,以免影響計畫主持人及學校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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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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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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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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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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