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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51512
承辦單位
研發處學術及推廣服務組
公佈時間
2017/3/16
承辦人員
許孟瑜
上傳人員
許孟瑜
類別
公告
對象
教職員工,學生
性質
研發
限本校教職員工可讀取
瀏覽次數
455
主旨
延長本校專任教師及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申請補助作業,至3月17日止。
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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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有效期限
2050/12/31
摘要
一.原校內通告受理申請至3月15日截止,經查本校行事曆所列之截止日為3月17日止,故本次受理截止日,延至3月17日截止。

二.本次受理將於106年1至8月份出席國際會議者,如來不及於本次提出申請者,亦可於下半年度(約9月下旬)提出申請。

三.有意申請者,請限期填妥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資料,擲送研發處學術及推廣服務組。

四.如有疑問,請洽研發處學術及推廣服務組,分機:2831。

常見問題回覆:
1、申請之研究生是否需要是第一作者?
答:不需要,但必須是論文之發表者(含Oral 、Poster、Invited Speaker)。

2、研究生部份,機票費、註冊費、生活費是否全額補助?
答:視學校年度經費額度及符合申請之人數,依1機票費、2註冊費、3生活費之優先順序補助之。

3、沒有國際會議主辦單位致申請人之正式邀請函影本或論文被接受之證明文件可以嗎?
答:不可以。

4、申請如果擬發表之論文尚未完成,無法提供論文全文影本,應如何處理?
答:得先檢附擬發表之論文摘要進行申請程序,惟於核銷時應檢附論文全文影本,始得辦理核銷。

5、是否一定要先向校外單位(科技部等)申請補助?
答:一定要先向校外單位申請補助,然未獲補助者,始得向本校提出申請補助。惟為爭取校內申請時效,得同時向校外單位提出申請,但須簽立聲明書,保證於獲得會議主辦單位或校外單位補助時,不接受本校重複提供該項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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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專任教師出席國外地區(含大陸港澳地區)國際學術會議辦法 附件電子檔 85881  
補助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作業要點 附件電子檔 103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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