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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51149
承辦單位
人事室
公佈時間
2017/2/22
承辦人員
吳曉媛
上傳人員
吳曉媛
類別
公告
對象
教職員工
性質
人事
限本校教職員工可讀取
瀏覽次數
123
主旨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以,有關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赴中國大陸機場轉機至其他國家或地區,無論屬入境轉機或不入境之過境轉機,自106年1月26日起均須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准。
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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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有效期限
2050/12/31
摘要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以,有關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赴中國大陸機場轉機至其他國家或地區,無論屬入境轉機或不入境之過境轉機,自106年1月26日起均須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准。(教育部106年2月20日臺教人(三)字第1060015185A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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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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