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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51143
承辦單位
計網中心綜合業務組
公佈時間
2017/2/21
承辦人員
黃景煌
上傳人員
蔡美鈴
類別
公告
對象
教職員工
性質
其它
限本校教職員工可讀取
瀏覽次數
100
主旨
為防止公務資料外洩,各單位同仁應使用單位配發之電子信箱收發公務所需資訊,不得使用非公務信箱進行公務郵件收發等作業,請查照並轉知所轄單位與學校配合辦理。
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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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有效期限
2050/12/31
摘要
說明:
一、考量電子信箱已成為網路犯罪者主要攻擊媒介之一,且目前政府機關為利公務所需,均已配發公務用之電子信箱,機關同仁執行公務均應使用前揭信箱收發公務所需資訊,不宜使用非公務信箱收發,以避免肇生公務資訊外洩之情事。

二、為提升政府整體資通安全防護,並避免網路犯罪之侵害,各機關同仁不應逕行轉發公務電子郵件至非公務信箱處理公務,另公務名片之電子信箱聯絡資訊均應使用公務信箱。
文件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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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大小
72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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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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