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大文件公告系統

主資料: 文件公告查詢   友善列印匯出 Excel匯出 Word匯出 HTML匯出 CSV

回到資料主畫面頁

編號
48731
承辦單位
學務處生輔組
公佈時間
2016/8/16
承辦人員
楊琇婷
上傳人員
楊琇婷
類別
公告
對象
教職員工,學生,校外人士
性質
學務
限本校教職員工可讀取
瀏覽次數
112
主旨
105學年「弱勢助學金」開放申請時間 : 105年9月10日至10月25日截止。
關鍵字
相關連結
文件有效期限
2017/1/31
摘要
申請程序:

1學生填寫網路申請表
請於期限內至 『本校弱勢助學金申請系統 』 填寫。(網址:https://ccapsrv.ncnu.edu.tw/hedu2/ )
申請所填寫之E-Mail 請務必為可聯繫之電子郵件信箱,以避免錯失學校審查通知。

2學生繳交證明文件至本校生輔組 ( 學生活動中心 4 樓 )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
(新生及轉學生除外,另論文撰寫階段學生如因前一學期未修習課程致無學業成績可採計,得以最近一學期學業成績計算。)
(2) 近3個月內申請 a.『全戶戶籍謄本』含詳細記事,或 b.『新式戶口名簿』含詳細記事;
( 含父母、本人、兄弟姐妹與配偶之資料,若戶籍分開者,亦請務必提交 )

3等待審核結果… ( 經生輔組查核後,資料送財政部財稅中心查核 )審查結果將於當年11月中旬以電子信件通知,請開通學校電子信箱,或於網路申請表中填寫個人常用之電子信箱。

4審核通過 ! 助學金將減免於下學期學雜費中,補助標準如下表。
家庭年收入 補助金額
第一級 新台幣30萬以下 新台幣16,500
第二級 新台幣超過30萬~40萬以下 新台幣12,500
第三級 新台幣超過40萬~50萬以下 新台幣10,000
第四級 新台幣超過50萬~60萬以下 新台幣7,500
第五級 新台幣超過60萬~70萬以下 新台幣5,000
如果對資格審查結果有異議,請依期限向承辦人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

貼心提醒︰
♥ 全戶戶籍謄本 或 新式戶口名簿 可至 埔里鎮戶政事務所 或 各縣市之戶政事務所 辦理。
( 須備 本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
♥ 學生因父母離異或其他各類特殊因素而無法取得相關證明文件者,請主動告知承辦人。


詳細辦法請參閱: http://sgs.student.ncnu.edu.tw/index.php/student-loans-and-grants/disadvantaged-grants

弱勢助學金承辦人:學務處生輔組 楊琇婷小姐,分機:049-2910960 轉 2313,電子信箱:siouting@ncnu.edu.tw。
文件電子檔
 
文件大小
0
是否需要郵寄
最後更新日期
2016/8/16

附件  


找不到相符資料

 

 系統開發:計網中心系統組簡文章 wcchien@nc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