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暨大文件公告系統
主資料: 文件公告查詢
友善列印匯出 Excel匯出 Word匯出 HTML匯出 CSV
回到資料主畫面頁
|
48731
|
|
學務處生輔組
|
|
2016/8/16
|
|
楊琇婷
|
|
楊琇婷
|
|
公告
|
|
教職員工,學生,校外人士
|
|
學務
|
|
否
|
|
112
|
|
105學年「弱勢助學金」開放申請時間 : 105年9月10日至10月25日截止。
|
|
|
|
|
|
2017/1/31
|
申請程序:
1學生填寫網路申請表 請於期限內至 『本校弱勢助學金申請系統 』 填寫。(網址:https://ccapsrv.ncnu.edu.tw/hedu2/ ) 申請所填寫之E-Mail 請務必為可聯繫之電子郵件信箱,以避免錯失學校審查通知。
2學生繳交證明文件至本校生輔組 ( 學生活動中心 4 樓 )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 (新生及轉學生除外,另論文撰寫階段學生如因前一學期未修習課程致無學業成績可採計,得以最近一學期學業成績計算。) (2) 近3個月內申請 a.『全戶戶籍謄本』含詳細記事,或 b.『新式戶口名簿』含詳細記事; ( 含父母、本人、兄弟姐妹與配偶之資料,若戶籍分開者,亦請務必提交 )
3等待審核結果… ( 經生輔組查核後,資料送財政部財稅中心查核 )審查結果將於當年11月中旬以電子信件通知,請開通學校電子信箱,或於網路申請表中填寫個人常用之電子信箱。
4審核通過 ! 助學金將減免於下學期學雜費中,補助標準如下表。 家庭年收入 補助金額 第一級 新台幣30萬以下 新台幣16,500 第二級 新台幣超過30萬~40萬以下 新台幣12,500 第三級 新台幣超過40萬~50萬以下 新台幣10,000 第四級 新台幣超過50萬~60萬以下 新台幣7,500 第五級 新台幣超過60萬~70萬以下 新台幣5,000 如果對資格審查結果有異議,請依期限向承辦人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
貼心提醒︰ ♥ 全戶戶籍謄本 或 新式戶口名簿 可至 埔里鎮戶政事務所 或 各縣市之戶政事務所 辦理。 ( 須備 本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 ♥ 學生因父母離異或其他各類特殊因素而無法取得相關證明文件者,請主動告知承辦人。
詳細辦法請參閱: http://sgs.student.ncnu.edu.tw/index.php/student-loans-and-grants/disadvantaged-grants
弱勢助學金承辦人:學務處生輔組 楊琇婷小姐,分機:049-2910960 轉 2313,電子信箱:siouting@ncnu.edu.tw。
|
|
|
|
0
|
|
是
|
|
2016/8/16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