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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48140
承辦單位
學務處生輔組
公佈時間
2016/6/20
承辦人員
楊琇婷
上傳人員
楊琇婷
類別
其它
對象
學生
性質
學務
限本校教職員工可讀取
瀏覽次數
171
主旨
105-1學期 學生學雜費減免公告及注意事項
關鍵字
相關連結
https://ccapsrv.ncnu.edu.tw/hedu2/
文件有效期限
2016/9/30
摘要
105-1學期 學生學雜費減免公告及注意事項

(前一學期已核准者─即日起至105年6月30日(四)止。)
(新申請者─105年8月10日(三)起至105年9月23日(五)止。)

一、學雜費減免對象:
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現役軍人子女、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原住民籍學生、軍公教遺族。

二、申請期限:
新申請者─105年8月10日(三)起至105年9月23日(五)止。

前一學期已核准者─即日起至105年6月30日(四)止。

註:前一學期已核准者若於期限內(如上述)填寫網路申請表,將先予減免,請於開學後兩週內補繳相關證明文件。

未於期限內填寫網路申請者,將暫不予減免,請儘速補填網路申請,本組於收到後,再行修改學雜費金額,您可至本校首頁之「第e 學雜費入口網」下載「已減免」的註冊繳費單,自行列印繳費。


三、申請程序:
1.填寫網路申請表:請於期限內至本校「學雜費減免申請系統」中填寫。
(網址:https://ccapsrv.ncnu.edu.tw/hedu2/)
2.繳交證明文件:於期限內繳交相關證明文件(詳見第十一點)至本校生輔組,收件審查核准後,將立即修改學雜費金額。
(採郵寄方式繳交者以郵戳日期為申請時間,逾期不予受理。)
3.下載註冊繳費單:請至「第e學雜費入口網」查詢個人學雜費資訊。
(網址https://eschool.firstbank.com.tw/member/index.aspx)

確認「已減免」後,即可自行下載列印「新的註冊繳費單」。

四、於開學後方完成減免手續者,需先繳費,再統一於減免截止後退費。

五、凡依據各類學生減免辦法申請就學減免之學生,同時符合其他政府提供之獎助學金申請資格者,僅能擇一申請。

六、同學如已繳費卻仍欲申請減免者,請於申請期限內攜帶相關之證明文件、繳費證明、及郵局儲金簿正面影本至學務處生輔組辦理退費手續。

七、同學如欲同時申辦「學雜費減免」及「就學貸款」,以先辦理學雜費減免,後辦理就學貸款為原則,惟須注意學雜費減免及就學貸款之申請時程。

八、學生因父母離異或其他各類特殊因素而無法取得相關證明文件者,請主動洽學務處生輔組承辦人聯繫。

九、碩士在職專班不符合申請「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之資格。

十、承辦人:學務處生輔組楊琇婷小姐,分機:049-2910960轉2313,電子信箱:siouting@ncnu.edu.tw。
文件電子檔
 
文件大小
0
是否需要郵寄
最後更新日期
201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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