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暨大文件公告系統
主資料: 文件公告查詢
友善列印匯出 Excel匯出 Word匯出 HTML匯出 CSV
回到資料主畫面頁
|
46210
|
|
計網中心綜合業務組
|
|
2016/3/8
|
|
藍啟峰
|
|
蔡美鈴
|
|
上級政府公文
|
|
教職員工,學生,校外人士
|
|
資訊
|
|
否
|
|
119
|
|
函轉行政院有關104年12月30日修正公布之「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將自105年3月15日施行,請查照並請轉知所屬。
|
|
|
|
|
|
2050/12/31
|
修正條文重點如下:
一、病歷從一般個資改列為敏感個資,要利用得獲得當事人書面同意。
二、間接收集的個資,廢除一年內告知的限制,只需處理利用前告知即可。
三、放寬表達同意形式,不限書面、口頭或網頁確認等皆可,但業者需負舉證責任。
四、非意圖營利但違法使用個資者,只保留民事賠償和行政罰,刪除刑責條款。
|
|
文件電子檔
|
|
349765
|
|
是
|
|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