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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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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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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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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秀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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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秀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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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級政府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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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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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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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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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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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教育部104年十月慶典與第14任總統副總統及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期間機關維護工作注意事項」1份,請查照。(教育部104年9月21日臺教政(一)字第1040125996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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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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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4 年十月慶典與第14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9 屆立法委員選舉期間機關維護工作注意事項 一、工作期間: (一)第1 期:104 年十月慶典期間,自104 年10 月9 日起迄同年月11 日止。 (二)第 2 期:第14 任總統副總統暨第9 屆立法委員選舉期間,自104 年12 月19 日起迄105 年1 月17 日止。 二、十月慶典與第14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9 屆立法委員選舉期間,發生緊急事件應依據「本部非上班時間緊急事件通報處理作業事項」規定,通報相關業管單位緊急處理重大事件。 三、公務機密維護部分: (一)同仁對於敏感文件或機密資訊,應依據「教育部公務機密維護作業要點」規定,落實自我檢查妥慎保管,防範越權查閱、下載及資料外洩或遭竊取情事發生,因業務需求必要時應簽署「保密條款」。 (二)資訊及科學教育司應強化資訊機房、電腦週邊設備、資通安全等檢查及保密管理,對於網路安全情資及影響國家安全之資安事件,並循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資安事件通報應變作業流程辦理。 (三)資訊及科學教育司應加強委外廠商之監督,並注意連續假日期間電腦機房門禁管理措施及監視設備是否正常;加強資安宣導及檢測,以提昇機關同仁安全認知及警覺。 (四)赴大陸地區探親、旅遊、觀光員工,應提升自我風險管理,避免攜帶儲存公務機密之隨身碟,或從事違反當地法律之旅遊活動,確保自身安全。 四、機關安全維護部分: (一)密切防範慶典及選舉假期前後,假冒身分至機關內施行詐騙案2件。另請加強對員工宣導,如發現詐騙個案,應迅速向警察機關或有關主管機關反映,避免其他民眾持續受騙。 (二)總收發(或機要)人員對於送達之信件、包裹,如發現有怪異氣味、厚薄不均、針孔、油漬、怪聲及不明金屬線路等異常現象,應即依「可疑爆裂(炸)物處理原則」因應,並通知政風處協助處理。 (三)落實辦公區域責任制度,上班時間發現辦公處所周遭可疑人、事、物或其他特殊事故時,應即通知政風處及秘書處(駐警隊);非上班時間則應依「本部非上班時間緊急事件通報處理作業事項」規定,由駐警人員視情節輕重立即通知本部各業管單位(或陳報部次長)、轄區警察機關,並通知政風處等派員協助處理。 (四)駐警人員應加強門禁管制,過濾進出人、車及攜帶物品,嚴禁閒雜人員進入推銷貨品,並加強辦公大樓週邊、停車場之巡邏查察。來賓洽公或會客,由被訪人於服務台會見,如須進入辦公場所,應經被訪人同意並辦理會客登記換證後同意進入。 (五)發現有危害國家元首、副元首或部長安全資訊時,應盡速通知政風處協助處理,防範驚擾或危害事件發生。 (六)進入辦公處所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等危險物品。如需攜帶公物外出,應經單位主管同意,下班及例假日時間,由駐警人員負責管制,嚴防公物遭竊。 (七)秘書處應加強高壓變電設施、空調機房、飲用蓄水池、電梯及輸配電路線等重要設施檢測、維護及管修,確保運作正常。各同仁下班時,應注意各類電器、門窗及辦公桌鎖有無拔除或上鎖,加班人員除特殊情形外,應於晚上12 時以前離去,辦公場所不得留宿。 (八)對於陳情請願預警資訊或行動時,應即時通報政風處處理。 (九)公務司機應注意車輛保養與檢查,公出時應做到人不離車、車3不離人。下班後應依規定將車輛停放於妥適地點並確實上鎖。 五、專案期間對於本部安全維護工作(含陳情請願)有特殊具體貢獻者,依規定簽請獎勵,如有怠忽職守嚴重疏失者將檢討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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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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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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