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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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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諮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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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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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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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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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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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工,學生,校外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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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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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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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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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聲暉盃-全國手語歌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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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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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貳、承辦單位:財團法人 台中市私立聲暉綜合知能發展中心 協辦單位:桃園市聲暉協進會、高雄市聲暉協進會 參、比賽時間及地點: 初賽: 北9/12(六)上午10點桃園市聲暉協進會(桃園市平鎮區承德路8巷22號) 中9/13(日)上午10點聲暉綜合知能發展中心 (台中市潭子區中山路一段185巷1號) 南9/19(六)上午10點高雄市聲暉協進會(高雄市苓雅區青年二路210號10樓) 決賽: 104年10月25日(日)14:00~16:30,地點於9月中公佈。 肆、參賽資格: (1)凡全國愛好手語者,不限年齡,均可報名參加。 (2)參賽者僅限報名上台打手語者,在旁協助拿道具、串場、話劇表演者則不計入參賽者名單。 (3)學生組:為兒童、國中、高中之報名者,團體參賽者需全數符合上述資格。 (4)一般組:為大學、專科、社會人士之報名者 (5)聽障組: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之聽、語障者或合併聽、語障之多重障礙者,報名時須檢附手冊(證明)影本。團體組聽障生者需達成員2分之1以上。 (6)團體組參賽者以8人(含)為上限 (7)初賽各地區該組別若報名未滿6組,則該組別移至中區進行初賽。 決賽若該組別未滿5組,則取一名優勝,頒發獎金以茲鼓勵。 伍、比賽規則: 1.評分標準:邀請具手語教學、翻譯實務之專家學者擔任評審。 時間控制10%、手語清晰度40%、台風10%、創意20%、整體表現20%。 2.比賽歌曲時間:自選一首歌曲,每組以6分鐘為限,初、決賽歌曲可不同。 陸、獎勵方式:每組各取前三名,頒發獎金、獎狀,以資鼓勵。 (若該組別報名參賽之組數,未滿五組則僅取一名,滿五組始取前三名。) 1.個人組:第一名8,000元、第二名5,000元、第三名3,000元。 2.團體組:第一名10,000元、第二名8,000元、第三名5,000元。 柒、報名費用:個人組150元/組,團體組200元/組,請至郵局劃撥繳費, 劃撥帳號:22147685 ,完成後請來電確認,始完成報名手續。 捌、報名方式: 即日起至104年9月4日(五)止,報名表填妥後,將報名表、曲目名稱、音樂逐字歌詞、音樂CD光碟及身心障礙手冊影本郵寄(依郵戳為憑)至本中心,標題請註明「報名『2015聲暉盃』全國手語歌比賽-(姓名/團體名稱)」。 郵寄:42752台中市潭子區中山路一段185巷1號 電話:04-25313420 聯絡人:江玉寧、邱于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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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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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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