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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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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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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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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淑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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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淑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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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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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工,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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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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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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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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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支付辦理跨行匯款擬自104年8月1日起由受款人負擔匯款手續費,請查照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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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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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校自本104年8月1日起辦理下列跨行匯款應預扣匯款手續費: (一)個人支領計畫助理薪資、鐘點費、演講費、出席費、交通費等未提供郵局帳號資料者應預扣匯款手續費。(但提供匯款帳戶為第一銀行各分行者免扣匯款手續費) (二)因採購等支付廠商等營利事業貨款者應預扣匯款手續費。(但提供匯款帳戶為第一銀行各分行者免扣匯款手續費) 二、主計室及總務處出納組已於相關領據表單上明確書明預扣匯款手續費之新措施,提醒受款人(廠商)提供郵局或第一銀行帳戶者免扣手續費;請各單位於報帳辦理公款支付作業時,告知受款人或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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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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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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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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