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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41696
承辦單位
人事室
公佈時間
2015/4/20
承辦人員
周儒旻
上傳人員
周儒旻
類別
上級政府公文
對象
教職員工
性質
人事
限本校教職員工可讀取
瀏覽次數
84
主旨
考試院修正發布「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第14條、第15條,請同仁參閱
關鍵字
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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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有效期限
2050/12/31
摘要
一、依教育部104年4月9日臺教人(三)字第1040042593號函辦理。
二、旨揭辦法於104年3月25日修正發布,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第14條:增訂於銓敘部所定之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推薦期間截止後,各推薦機關對於有特殊重大傑出事蹟之個人或團體,得予即時遴薦。
(二)第15條:修正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每年總獎額以10名為限,其中團體獎獎額以4名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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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4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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