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暨大文件公告系統
主資料: 文件公告查詢
友善列印匯出 Excel匯出 Word匯出 HTML匯出 CSV
回到資料主畫面頁
|
40728
|
|
學務處職涯暨校友中心
|
|
2015/2/24
|
|
楊璧慈
|
|
楊璧慈
|
|
校外機關來文
|
|
學生
|
|
學務
|
|
否
|
|
120
|
|
104年花蓮縣衛生局「部落及社區健康營造計畫」徵求暑期大專生實習
|
|
|
|
|
|
2050/12/31
|
壹、實習學生資格: 一、全國專技校院二年級(含五專生五年級)以上;另大專院校三年級以上之符合各營造中心等相關系所學生。 二、鼓勵且原住民族身份或認同原住民族文化傳統且有熱忱服務協助者。 三、依各營造中心健康議題領域實習內容為前提,曾修習過相關健康促進等課程之學生優先考慮(含志願比序)。 貳、實習期間:104年7月6日至8月14日,為期6週。 叁、實習名額:本縣6家營造中心,總需求名額為14名。 肆、執行內容: 一、協助辦理各營造中心各項推動之健康議題資料蒐集整理與建檔,並製作書面資料成果。 二、協助規劃並參與各營造中心計畫辦理之會議、課程、活動等。 參與本計畫舉辦之行前說明會及暑期大專生實習成果發表會。 四、執行地區:花蓮縣推動部落及社區健康營造計畫之6家營造中心。 山地鄉:秀林鄉、卓溪鄉、萬榮鄉。 平地鄉:壽豐鄉、鳳林鎮、光復鄉。 伍、本縣6家營造中心暑期實習需求表:(見附件一) 陸、申請時間及程序: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04年4月20日前受理申請,系辦將學生紙本申請資料送繳學務處職涯暨校友中心楊璧慈老師(分機2381),由職涯校友中心統一發函申請。 二、申請程序: (一)申請實習之學生應填具「實習學生申請表及實習計畫表」(附件二),並統一由學校函送本局申請。 (二)申請時請註明實習地點志願順序,本局將依申請人所填寫之志願順序進行分發作業。 (三)若申請名額超過可供實習名額時,由本局將對學生資格進行審查,並依審查結果分發實習。 (四)本局依實際可提供實習之名額統籌規劃及分配後,將結果函復申請學校,並副知本局相關單位。 柒、實習者須參與行前實習說明會及教育訓練,日期與地點另行通知。 捌、有意願申請者請詳細閱讀附件資料及至職涯暨校友中心(http://goo.gl/iV40Yi)下載表格。
|
|
文件電子檔
|
|
127488
|
|
是
|
|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