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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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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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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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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如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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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如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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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級政府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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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工,學生,校外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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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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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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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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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函轉衛福部有關各單位發起募款,應確實依公益勸募條例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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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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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部函轉衛福部有關各單位發起募款,應確實依公益勸募條例相關規定辦理。 二、各級政府機關(構)得基於公益目的接受所屬人員或外界主動捐贈,不得發起勸募。但遇重大災害或國際就援時,不在此限。 各級政府機關(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前條第二項之勸募:(一)開立收據。(二)定期辦理公開徵信。(三)依指定之用途使用。前項政府機關(構)有上及機關者,應於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將辦理情形函報上級機關備查。 三、詳盡說明請參閱下附<文件電子檔> 四、本校有關捐贈相關業務請洽秘書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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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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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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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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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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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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