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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3835
承辦單位
圖書館
公佈時間
2004/7/15
承辦人員
陳素綾
上傳人員
陳素綾
類別
公告
對象
教職員工,學生
性質
圖館
限本校教職員工可讀取
瀏覽次數
264
主旨
新增國立臺灣體育學院圖書館館際合作借書證公告
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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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有效期限
摘要
本校圖書館與臺灣體育學院圖書館簽訂『館際圖書互借協議』,本校教職員工生可利用『線上館際合作系統』向臺灣體育學院圖書館借閱圖書外,另外本館與臺灣體育學院圖書館互換借書證 10張,凡本校教職員工生可憑此借書證親至臺灣體育學院圖書館借書。

申請借用『臺灣體育學院圖書館館際合作借書證』辦法及相關規定:
一、本校教職員工生,請持學生證或教職員證親至圖書館借用館合借書證,不得請人代借,並須親自持館合借書證前往臺灣體育學院圖書館辦理借書。借閱冊數:每張借書證可借5冊;借期:21天。
二、『臺灣體育學院圖書館館際合作借書證』每張借用期限為28天。不得續借,歸還借書證時,必須先歸還所有借自臺灣體育學院圖書館之圖書,否則停止借閱權30天。
三、若館際合作借書證皆已借出,可向本館辦理借書證預約登記。
四、臺灣體育學院館際合作借書證若逾期歸還,每日罰款5元,並停止本館圖書借閱權,至借書證歸還為止。
五、圖書逾期歸還者,依臺灣體育學院圖書館相關規定辦理,並停止『臺灣體育學院圖書館館際合作借書證』借用權30天。
六、所借圖書如遇臺灣體育學院圖書館急需,得隨時要求於指定時間內歸還所借圖書。
七、借書證遺失時,請迅速向本館及臺灣體育學院圖書館掛失,掛失前若有人盜用該借書證,一切損失讀者需自行負責,並停止借書證借用權30天。

圖書館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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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大小
0
是否需要郵寄
最後更新日期
20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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