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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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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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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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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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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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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級政府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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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工,學生,校外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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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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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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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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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參加退休人員保險之學校教職員自願退保後,所領之公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得否辦理優惠存款及辦理程序疑義一案,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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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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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3年5月6日臺教人(四)字第1030057652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參加退休人員保險之學校教職員自願退保後,如係依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於民國63年11月1日以後辦理退休並按公務人員俸額標準表支薪者,其所領之公保養老給付金額全數得辦理優惠存款。 三、上開人員辦理優惠存款應由其最後服務機關(構)學校函送申請書至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審定優存金額,並於收受審定函後,併同公保部製發之「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退休)核定書」至臺灣銀行或其各地方分支機構辦理優存手續。 四、又退休人員保險辦法適用對象係指74年7月1日前已參加該保險而於全民健康保險開辦時仍在保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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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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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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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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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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