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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36479
承辦單位
學務處職涯暨校友中心
公佈時間
2014/4/9
承辦人員
楊璧慈
上傳人員
楊璧慈
類別
校外機關來文
對象
學生
性質
學務
限本校教職員工可讀取
瀏覽次數
73
主旨
103年花蓮縣衛生局「部落及社區健康營造計畫」 第二次公開徵求暑期大專生實習
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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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有效期限
2050/12/31
摘要
ㄧ、實習學生資格:
1. 全國大專校院三年級以上(含)之人文學院、社會科學學院、原住民族學院,以及醫學、公共衛生與護理學系所等相關系所學生。
2. 鼓勵且原住民族身份或認同原住民族文化傳統且有熱忱服務協助者。
3. 依各營造中心健康議題領域實習內容為前提,曾修習過相關健康促進等課程之學生優先考慮(含志願比序)。
二、第二次公告實習單位出缺配額如下:
山地鄉:卓溪鄉(1名)、萬榮鄉(1名)。
平地鄉:鳳林鎮(2名)、光復鄉(2名)。
三、實習期間:103年7月7日至8月15日,由花蓮縣衛生局代為安排。
四、執行內容:
1. 協助辦理各營造中心各項推動之健康議題資料蒐集整理與建檔,並製作書面資料成果。
2. 協助規劃並參與各營造中心計畫辦理之會議、課程、活動等。
3. 參與本計畫舉辦之行前說明會及暑期大專生實習成果發表會。
五、申請時間及程序:
1. 申請時間:103年4月18日(五)前,系辦將學生紙本申請資料送繳學務處職涯暨校友中心楊璧慈老師(分機2381)。
2. 申請程序:
(1) 申請實習之學生應填具「實習學生申請表及實習計畫表」(附件二),送至系辦。
(2) 申請時請註明實習地點志願順序,花蓮衛生局將依申請人所填寫之志願順序進行分發作業。
(3) 若申請名額超過可供實習名額時,由花蓮衛生局將對學生資格進行審查,並依審查結果分發實習。
(4) 花蓮衛生局依實際可提供實習之名額統籌規劃及分配後,將結果函復申請學校,並副知花蓮衛生局相關單位。
(5) 實習者須參與行前實習說明會及教育訓練,日期與地點另行通知。
六、實習報告: 學生於實習結束1週內,應繳交實習書面報告一式二份交花蓮縣衛生局審查。
七、有意願申請者請詳細閱讀附件資料及至職涯暨校友中心(http://www.doc.ncnu.edu.tw/alumni/)下載表格。
文件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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