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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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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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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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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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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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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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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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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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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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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九十三學年度第一學期空出學人宿舍待配案補充說明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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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九十三學年度第一學期空出學人宿舍待配案補充說明 通 知
受文著:本校全體教師
主旨:本校九十三學年度第一學期學人宿舍空出待配案補充說明。
說明: 一、 為辦理本校九十三學年度第一學期學人宿舍空出待配案,總務處保管組於九十三年四月七日以暨校總字第0930002635號書函轉知略以:「本校九十三學年度將有空出學人宿舍二戶可供配住,請轉知 貴單位符合申請資格教師有意配住者提出申請,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同仁辦理。」在案。 二、 九十三年四月七日本校學人宿舍住戶中,臨時有一位住戶,因故提前放棄借住權利,並已騰空歸還學校。為加強服務本校教師同仁,本校九十三學年度第一學期空出之學人宿舍由原來之二戶,更正為三戶可供配住(原書函轉知二戶可供配住),特此補充說明,以善盡告知之責。門牌號碼為大學路十號、二十三號及三十七號三戶(借住契約期間:自九十三年八月一日起至九十七年七月二十四日止。),請各單位符合申請資格教師有意配住者提出申請,並於九十三年四月三十日截止,逾期視同放棄。 三、 為加強本校學人宿舍之管理,並於函文中說明:『依本校學人宿舍借住暨管理要點規定,配偶及直系親屬不隨居任所者,應在三個月內遷出,故有上列情形者請勿申請,借住期間如遇有類似情形者,將依事務管理規則第二百四十八條規定:「宿舍借用人不遵守宿舍規則或公約,經事務管理人員勸導無效者,簽請機關首長處理。」之規定辦理』,併此敘明。。
總務處保管組 敬啟 九十三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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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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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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