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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31862
承辦單位
人事室
公佈時間
2013/4/9
承辦人員
全秀珠
上傳人員
全秀珠
類別
上級政府公文
對象
教職員工
性質
人事
限本校教職員工可讀取
瀏覽次數
199
主旨
檢送「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第5款規定解釋令1份如附件,請 查照轉知。
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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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有效期限
摘要
教育部102年3月29日 臺教人(三)字第1020031750C號令
核釋教師之配偶懷孕五個月以上,因流產或胎兒健康出現重大異常而進行引產者,均屬有分娩事實,得依教師請假規則第三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核給陪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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