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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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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網中心諮詢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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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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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景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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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美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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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級政府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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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工,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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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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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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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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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宣導校園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務請提醒師生使用正版教科書(含二手書) ,勿非法影印書籍、教材,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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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為加強宣導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請本校師生注意下列事項:
(一)著作權法規定:依《著作權法》規定,著作人就其著作專有重製之權利,影印像重製方法之一,影印他人著作,除有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規定之合理使用情形外,應事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否則即屬侵害重製權之行為,先予敘明。
(二)將請使用正版教科書(含二手書) :大專校院學生影印國內、外之書籍,惟如係整本或為其大部分之影印,或化整為零之影印, 實已超出合理使用範園, 屬侵害重製權之行為,如遭權利人依法追訴,須負擔刑事及民事之法律責任。
二、請踴躍上網下載參考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有關「校園著作權宣導」資料,取得路徑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站(http://www.tipo.gov.tw/) 網站首頁/著作權/著作權教育宣導廣告/校園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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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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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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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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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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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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