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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31625
承辦單位
計網中心諮詢組
公佈時間
2013/3/15
承辦人員
黃景煌
上傳人員
蔡美鈴
類別
上級政府公文
對象
教職員工,學生
性質
資訊
限本校教職員工可讀取
瀏覽次數
155
主旨
為加強宣導校園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務請提醒師生使用正版教科書(含二手書) ,勿非法影印書籍、教材,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請查照。
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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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有效期限
摘要
說明:

一、為加強宣導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請本校師生注意下列事項:

(一)著作權法規定:依《著作權法》規定,著作人就其著作專有重製之權利,影印像重製方法之一,影印他人著作,除有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規定之合理使用情形外,應事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否則即屬侵害重製權之行為,先予敘明。

(二)將請使用正版教科書(含二手書) :大專校院學生影印國內、外之書籍,惟如係整本或為其大部分之影印,或化整為零之影印, 實已超出合理使用範園, 屬侵害重製權之行為,如遭權利人依法追訴,須負擔刑事及民事之法律責任。

二、請踴躍上網下載參考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有關「校園著作權宣導」資料,取得路徑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站(http://www.tipo.gov.tw/) 網站首頁/著作權/著作權教育宣導廣告/校園著作權。
文件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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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大小
717020
是否需要郵寄
最後更新日期
201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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