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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31092
承辦單位
學務處生輔組
公佈時間
2013/1/31
承辦人員
張維綱
上傳人員
張維綱
類別
校外機關來文
對象
教職員工,學生
性質
學務
限本校教職員工可讀取
瀏覽次數
212
主旨
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申請自102年2月18日至102年3月31日止
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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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有效期限
摘要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1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自102年2月18日起受理申請,至102年3月31日截止。請符合申
請資格之勞工朋友,於截止日期前提出申請。申請書表自2月18
日起可向各地縣市政府、勞保局及各辦事處、公立就業服務站以
及本會勞工諮詢服務中心櫃台索取。

申請資格(申請人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自91年1月1日以後離職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102年2月18日
止仍未就業,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即102年1月18日以前失業者)
,並請領失業給付1個月以上。
2.申請人及其配偶100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14萬元以下。
3.未請領老年給付、至102年2月18日止未參加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或政
府機關其他同性質促進就業措施(方案)。
4.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
補助金額
1.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每名3,000元。
2.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每名5,000元。
3.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5,000元。
4.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10,000元。
5.申請人符合獨力負擔家計或其子女就讀大專校院有2人以上,且均符
合本要點之補助規定者,依上述補助標準加給20%(同時符合者,以
加給20%為限)。

網址:http://www.cla.gov.tw/cgi-bin/SM_theme?page=41f88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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