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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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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生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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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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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維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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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維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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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機關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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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工,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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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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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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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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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申請自102年2月18日至102年3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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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1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自102年2月18日起受理申請,至102年3月31日截止。請符合申 請資格之勞工朋友,於截止日期前提出申請。申請書表自2月18 日起可向各地縣市政府、勞保局及各辦事處、公立就業服務站以 及本會勞工諮詢服務中心櫃台索取。
申請資格(申請人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自91年1月1日以後離職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102年2月18日 止仍未就業,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即102年1月18日以前失業者) ,並請領失業給付1個月以上。 2.申請人及其配偶100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14萬元以下。 3.未請領老年給付、至102年2月18日止未參加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或政 府機關其他同性質促進就業措施(方案)。 4.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 補助金額 1.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每名3,000元。 2.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每名5,000元。 3.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5,000元。 4.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10,000元。 5.申請人符合獨力負擔家計或其子女就讀大專校院有2人以上,且均符 合本要點之補助規定者,依上述補助標準加給20%(同時符合者,以 加給20%為限)。
網址:http://www.cla.gov.tw/cgi-bin/SM_theme?page=41f88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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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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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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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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