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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29980
承辦單位
學務處生輔組
公佈時間
2012/11/1
承辦人員
顧月杏
上傳人員
顧月杏
類別
其它
對象
教職員工,學生,校外人士
性質
其它
限本校教職員工可讀取
瀏覽次數
229
主旨
財政部有關學生獎(助)學金免納所得相關釋示令、函案,請參考。
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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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有效期限
摘要
依據「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8款規定,中華民國政府或外國政府,國際機構、教育、文化、科學研究機關、團體,或其他公私組織,為獎勵進修、研究或參加科學或職業訓練而給與之獎學金及研究、考察補助費等免納所得稅之規定,係考量該獎學金或補助費之給與純係基於獎勵目的,並無對價關係,乃予免稅。倘授與人所給付之獎學金或補助費,係受領人為授與人提供勞務所取得之報酬者,依同款但書規定,則無該免稅規定之適用。
文件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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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大小
333514
是否需要郵寄
最後更新日期
201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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