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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23
承辦單位
秘書室
公佈時間
2001/7/11
承辦人員
張美惠
上傳人員
張美惠
類別
法規釋例
對象
教職員工,學生,校外人士
性質
秘書
限本校教職員工可讀取
瀏覽次數
1420
主旨
增訂中華民國刑法第201-1條、修正第204條及第205條條文(有關信用卡、金融卡等犯罪型態之刑責)
關鍵字
相關連結
文件有效期限
摘要
法令規章全名:增訂中華民國刑法第201-1條、修正第204條及第205條條文
頒定日期: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二十日
頒定字號:九十年六月二十日華總一義字第九○○○一二○七六○號令修正公佈
文件電子檔
 
文件大小
0
是否需要郵寄
最後更新日期
2001/11/16

附件  


附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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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大小
相關連結
教育部九十年六月廿九日台(九○)法字第九○○九一九二五號函 附件電子檔 26490  
刑法第201-1條、第204條及第205條條文內容 附件電子檔 2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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