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暨大文件公告系統
主資料: 文件公告查詢
友善列印匯出 Excel匯出 Word匯出 HTML匯出 CSV
回到資料主畫面頁
|
22600
|
|
人事室
|
|
2011/5/5
|
|
丁衣玲
|
|
丁衣玲
|
|
校外機關來文
|
|
教職員工
|
|
人事
|
|
否
|
|
243
|
|
檢送「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建立參與及建議制度實施要點」,各單位教職員工同仁如提具具體革新改進措施之建議,採納實行後經建議評審小組評估確具成效者,按其成效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等規定予以獎勵。
|
|
|
|
|
|
|
一、行政院為獎勵公務人員積極參與,對機關業務主動提出興革建議,並配合行政院重大施政項目研提具有革新效益之建議案,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建立參與及建議制度實施要點」第8點規定,辦理「100年各機關建立參與及建議制度考核獎勵」。 二、100年度推薦之建議案之類組區分為以下3類組: (一)「創新經濟與科技發展」:包括六大新興產業、促進就 業、產業創新、擴大公共建設、所得重分配等稅制改革 方案及四大智慧型產業等創新科技及經濟發展政策。 (二)「政府效能與人才培育」:包括組織再造、提升行政效 能之各項管理措施,及提升教育品質、提供完備就學安 全網絡、國際交流、培訓高階文官等人才培育政策。 (三)「永續環境與社會關懷」:包括推動節能減碳、綠能產 業及環境永續發展等環保政策,及建構社會安全網、照 顧弱勢、長期照護、社會救助等社會關懷政策。 三、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建立參與及建議制度實施要點」第7點規定,各單位教職員工同仁如提具具體革新改進措施之建議,採納實行後經建議評審小組評估確具成效者,按其成效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等規定予以獎勵。
|
|
文件電子檔
|
|
656533
|
|
是
|
|
2011/5/5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