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大文件公告系統
主資料: 文件公告查詢
友善列印匯出 Excel匯出 Word匯出 HTML匯出 CSV
回到資料主畫面頁
189
|
事務組
|
2001/10/29
|
李淑芸
|
李淑芸
|
公告
|
教職員工
|
總務
|
否
|
431
|
通告--各單位在辦理採購案件時,應訂明得標廠商對於所產生廢棄物回收處理之責任及其相關罰則。
|
|
|
|
通 告 各單位在辦理採購案件時,請依「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廢棄物清除要點」第四點(詳附件)規定, 應訂明得標廠商對於所產生廢棄物回收處理之責任及其相關罰則。 總務處 敬啟 九十年十月二十八日
|
文件電子檔
|
4917
|
是
|
2001/10/29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