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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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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處綜合業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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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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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聖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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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聖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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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機關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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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工,學生,校外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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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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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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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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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第71屆學術獎申請案(校內截止日115/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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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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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部公告第71屆學術獎申請案。 二、學術獎頒贈對象為於國內積極從事學術研究,有重要貢獻或 傑出成就並獲得學術界肯定者。申請人不得有教師法第14條 第1項或第15條第1項情形之一情事;其未具中華民國國籍 者,應具本國專科以上學校或學術研究機構專職5年以上年 資;另曾獲得教育部學術獎者不得重複申請。 三、依本辦法規定,各推薦單位每一類科推薦申請人以4人為 限,且為使服務單位推薦作業更為審慎嚴謹,如候選人為專 科以上學校專任教師或學術研究機構之專任人員,應由所屬 服務單位進行審核,審議過程並應符合利益迴避原則,審議 通過後報送教育部,推薦人(不得自我推薦)應符合下列條 件之一: (一)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校長。 (二)公私立學術研究機構主持人。 (三)中央研究院院士。 (四)相關學術領域教授5人。 四、核准名額,計分為「人文及藝術」、「社會科學」、「數學 及自然科學」、「生物及醫農科學」及「工程及應用科學」 等5類科,人文及藝術、社會科學等2類科之名額為3名,其 餘3類科各為4名,共18名,得從缺。 五、來文上傳文件公告系統週知。 六、有意申請者請於115年12月7日(一)前將推薦書及送審著作紙本各1式5份及電子檔光碟送研發處彙整,俾利辦理後續審議及報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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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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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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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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