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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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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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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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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雅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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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雅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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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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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工,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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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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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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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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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圖書館116年7月至12月展覽場地開放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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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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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國立臺灣圖書館為發揮社教功能、推廣藝文展覽活動,歡迎對藝術創作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申請使用該館展覽場地,相關資訊如下: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本(115)年9月30日止。 (二)收費標準:展覽場地使用費自117年起調整,本次開放申請展覽檔期仍按調整前費率收費,1樓臺灣藝文走廊每日新臺幣(以下同)800元、4樓雙和藝廊每日1,500元、5樓特展室每日2,500元。 (三)申請方式:請逕至國立臺灣圖書館入口網/讀者服務/線上申辦/申請展覽場地頁面下載申請表(https://www.ntl.edu.tw),以電子郵件傳送至22yu@mail.ntl.edu.tw,或寄送紙本資料至國立臺灣圖書館企劃推廣組。
二、申請案件經國立臺灣圖書館審查通過者,即安排展出檔期,並函文通知申請人依國立臺灣圖書館展覽場地申請使用要點辦理展出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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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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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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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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