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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116023
承辦單位
通識教育中心
公佈時間
2026/6/1
承辦人員
黃雅儒
上傳人員
黃雅儒
類別
校外機關來文
對象
教職員工,學生
性質
其它
限本校教職員工可讀取
瀏覽次數
2
主旨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116年藝術家駐館展覽計畫」申請簡章1份
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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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有效期限
2050/12/31
摘要
一、展覽地點:臺北市藝文推廣處藝文大樓1樓特展室(10554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3段25號)
二、展覽時程:以1.5個月為原則,視各駐館展覽計畫內容調整安排。
三、展覽檔期區間:116年4月-5月、8月-9月、10月-11月、11月-12月(本處將視入選駐館展覽計畫申請檔期調整安排)。
四、申請時間與方式:
即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星期二)止,以郵戳為憑。
(一)親送:上班時間(週二至週五9:00-12:00;14:00-17:00)至本處3樓藝文推廣課。(週一休館,例假日恕無法受理)
(二)郵寄:臺北市藝文推廣處,10554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3段25號3樓藝文推廣課。(請於信封註明:「116年藝術家駐館展覽計畫申請」)
五、申請條件:不限國籍,凡從事各項相關藝術工作且符合下列條件者,皆可申請。
(一)從事專業創作3年以上之經驗。
(二)對於駐館展覽有濃厚興趣,並提出具體展出計畫者。
(三)能夠提供駐館期間之展覽分享者。
(四)個人或團體皆可提出申請。

可參照本處網站最新消息:https://www.tapo.gov.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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