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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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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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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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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雅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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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雅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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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機關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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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工,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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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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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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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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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藝文推廣處「116年藝術家駐館展覽計畫」申請簡章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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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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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展覽地點:臺北市藝文推廣處藝文大樓1樓特展室(10554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3段25號) 二、展覽時程:以1.5個月為原則,視各駐館展覽計畫內容調整安排。 三、展覽檔期區間:116年4月-5月、8月-9月、10月-11月、11月-12月(本處將視入選駐館展覽計畫申請檔期調整安排)。 四、申請時間與方式: 即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星期二)止,以郵戳為憑。 (一)親送:上班時間(週二至週五9:00-12:00;14:00-17:00)至本處3樓藝文推廣課。(週一休館,例假日恕無法受理) (二)郵寄:臺北市藝文推廣處,10554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3段25號3樓藝文推廣課。(請於信封註明:「116年藝術家駐館展覽計畫申請」) 五、申請條件:不限國籍,凡從事各項相關藝術工作且符合下列條件者,皆可申請。 (一)從事專業創作3年以上之經驗。 (二)對於駐館展覽有濃厚興趣,並提出具體展出計畫者。 (三)能夠提供駐館期間之展覽分享者。 (四)個人或團體皆可提出申請。
可參照本處網站最新消息:https://www.tapo.gov.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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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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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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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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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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