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暨大文件公告系統
主資料: 文件公告查詢
友善列印匯出 Excel匯出 Word匯出 HTML匯出 CSV
回到資料主畫面頁
|
115841
|
|
研發處綜合業務組
|
|
2026/5/14
|
|
林穎偵
|
|
林穎偵
|
|
校外機關來文
|
|
教職員工
|
|
研發
|
|
否
|
|
5
|
|
國科會115年度第2期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自即日起受理線上申請(校內申請截止日115/6/26)
|
|
|
|
|
|
2026/6/26
|
一、國科會115年度第2期產學合作研究計畫,重點如下: (一)計畫類型: 1、個別型。 2、單一整合型。 (二)計畫執行期間為115年11月1日起開始執行,可申請單年期或多年期(3年為限)。 (三)合作企業注意事項: 1.合作企業配合款之總和不得低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25%之金額,且配合款不得低於新台幣(下同)25萬元。計畫屬人文領域者,其合作企業之企業配合款不得低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20%,且配合款不得低於20萬元。 2.合作企業配合款得以提供設備供計畫使用之方式作為出資,其總和不得超過合作企業配合款總和之60%,且應於設備費額度內為之。 3.合作企業提供設備供計畫執行使用並申請作為配合款出資比者:應將設備完成評價並附設備所有權移轉承諾書(設備所有權於簽約後3個月內移轉予計畫執行機構所有)等資料,由申請人檢齊相關資料,循計畫執行機構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提出申請。 (三)參與計畫博士生費用增核措施:計畫於申請階段若有約用博士生兼任人員需求,請併同增編費用(研究人力經費項目)並計入總經費計算,俾利審查後一併核給。 (四)檢附計畫申請書格式供參,其餘國科會補助產學合作計畫相關文件,請自行於國科會網站(http://www.nstc.gov.tw/)之「動態資訊」或「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下載利用。
二、校內申請截止日為115年6月26日(星期五),請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以利本處於規定期限內備函報會。
研發處綜合業務組 啟
|
|
文件電子檔
|
|
457359
|
|
是
|
|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