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大文件公告系統

主資料: 文件公告查詢   友善列印匯出 Excel匯出 Word匯出 HTML匯出 CSV

回到資料主畫面頁

編號
115840
承辦單位
主計室
公佈時間
2026/5/14
承辦人員
謝淑霜
上傳人員
謝淑霜
類別
上級政府公文
對象
教職員工
性質
會計
限本校教職員工可讀取
瀏覽次數
2
主旨
再次重申「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5點規定如說明二,請查照。
關鍵字
相關連結
文件有效期限
2050/12/31
摘要
一、本部115年4月23日臺教會(一)字第1150041375號書函計達。
二、為簡化及明確化交通費報支作業,各校(院、館)除依旨揭要點第15點第2項,已另定報支規定者外,應確依該要點第5點規定辦理,由出差人員本誠信原則,於報支上限範圍內報支交通費,無須檢附飛機、高鐵、船舶、火車及汽車之票根或購票證明文件。
文件電子檔
文件電子檔
文件大小
164469
是否需要郵寄
最後更新日期
2026/5/14

附件  


找不到相符資料

 

 系統開發:計網中心系統組簡文章 wcchien@nc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