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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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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處綜合業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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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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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聖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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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聖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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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機關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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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校外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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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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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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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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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函知推動大專校院無人機競賽推廣及技術應用人才培育計畫申請事宜(校內截止日11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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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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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部函知推動大專校院無人機競賽推廣及技術應用人才培育計畫申請事宜。 二、重點說明: (一)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5年3月6日止,請依限函送公文及計畫書正本1份至教育部,另公文副本及計畫書影本4份(含電子檔1份),函送至國立高雄科技大學,以郵戳為憑,逾期將不予受理。 (二)補助對象及執行單位: 1、公私立大專校院,不包括空中大學及專案輔導學校。 2、執行單位得為院、系、科或校內之常設單位,且計畫執行單位於獲補助期間不得停招。但經教育部專案同意者,不在此限。 (三)補助類型及經費基準: 1、無人機競賽及推廣活動: (1)補助目的:透過科普教育、競賽等形式融入無人機各類應用,增進學生對於無人機基礎知能。 (2)補助上限:區域型競賽及推廣活動每年最高新臺幣(以下同)600萬元,校內推廣活動每年最高200萬元。 (3)申請區域型競賽及推廣活動,計畫內容應包括以下工作: 甲、主辦教育部無人機足球賽分區賽。 乙、建置符合FAI 9A-A規範的5x5無人機足球場域。 丙、購置12顆以上40公分無人機足球(含遙控器)。 2、技術及應用人才培育計畫: (1)補助目的:對應產業研發、應用技術需求補助學校購置無人機教學資源,包括應用軟體、通訊模組系統等。 (2)由學校提報人才培育規劃包括無人機應用情境、課程規劃、設備或考照練習之相關需求。 (3)補助上限:每年最高1,000萬元。 (四)計畫期程: 1、自教育部核定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採分年核定補助方式。 2、學校可依規劃申請1年期計畫或多年期計畫。 (五)申請規範: 1、本計畫申請對象為學校,同一學校得就無人機競賽及推廣活動及技術及應用人才培育計畫進行整體規劃,二類型提案件數各1件,合計最多2件。 2、學校同時申請二類型計畫,可由同一教師擔任計畫主持人。計畫主持人不可再擔任他校計畫之協同主持人。 (六)餘未盡事宜請參閱徵件須知。 (七)115年度預算尚在審議中,115年度所需經費如經立法院刪減,教育部得依審議結果調整計畫經費。 (八)計畫申請諮詢請洽教育部無人機教育推廣辦公室,蕭先生07-6011-000分機31492 、連小姐07-6011-000分機31493。 三、檢附115年教育部推動大專校院無人機競賽推廣及技術應用人才培育計畫徵件須知及計畫申請書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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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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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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