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暨大文件公告系統
主資料: 文件公告查詢
友善列印匯出 Excel匯出 Word匯出 HTML匯出 CSV
回到資料主畫面頁
|
114121
|
|
研發處綜合業務組
|
|
2025/12/29
|
|
林聖婷
|
|
林聖婷
|
|
校外機關來文
|
|
教職員工,學生,校外人士
|
|
研發
|
|
否
|
|
3
|
|
教育部公告115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產業學院計畫申請事宜(截至115年1月30日止)
|
|
|
|
|
|
2026/1/30
|
一、教育部公告115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產業學院計畫申請事宜。 二、依據「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產業學院計畫實施要點」辦理。 三、旨揭計畫相關申請重點說明如下: (一)申請對象: 1、產業實務人才培育專班:公私立大專校院。 2、精進師生實務職能方案:公私立技專校院。 3、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列為專案輔導學校者,不得申請。 (二)補助類型: 1、產業實務人才培育專班:配合國家重點產業發展需求,媒合相關領域之合作機構及學校,共同辦理人才培育專班。惟財(社)團法人或公(協)會原則不列入合作機構範圍。 2、精進師生實務職能方案:由師生團隊赴單一合作機構進行實地服務或研究至少6個月。 (三)經費編列、申請件數及資格: 1、產業實務人才培育專班: (1)每件補助開班費用新臺幣(以下同)70萬元為限,得編列計畫主持人事費用。 (2)申請件數不以1件為限,惟學校申請前應評估主辦系所之培育能量及執行能力。 (3)另為落實就學協助機制,扶助弱勢學生安心學習,順利銜接就業,如搭配高教深耕計畫─提升高教公共性:完善就學協助機制,鼓勵並優先甄選經濟及文化不利學生參與本計畫「產業實務人才培育專班」,且前述參與學生占專班一半以上,則專班在籍學生人數不受至少30名之限制。惟應於計畫申請書「貳、二、(三)專班規劃」具體敘明針對弱勢學生之優惠甄選、錄取及輔導機制。 2、精進師生實務職能方案: (1)每件以至多補助30萬元為限。 (2)每校申請件數以各校113學年度「(大專校院校務資訊公開平臺https://udb.moe.edu.tw/udata/Index)專任講師以上總人數」2%(四捨五入至整位數)為上限。 (3)曾獲本方案補助之計畫主持人,不得再次申請。另已依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6條第1項規定,完成當梯次(6年)6個月產業研習或研究之計畫主持人,亦不符合申請資格。 3、申請計畫應編列占補助款10%以上之自籌款。 4、經費編列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及中央政府各項經費支用規定辦理。另工讀費補助款編列上限為總補助額度20%,雜支費編列上限為總補助額度10%。 (四)計畫申請方式及期程: 1、本次計畫提報採線上申請方式,有意願申請者,請114年12月26日(星期五)起至115年1月30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至該計畫網站(https://iac.twaea.org.tw/)完成線上填報作業,逾時不予受理。 2、於115年2月6日(星期五)前備文檢送匯出之計畫申請書紙本,包括經費申請表(每校1式1份,需核章)、經費明細表(每案1式1份)及相關證明文件到部(郵戳為憑),公文副本(含附件)請送至社團法人台灣評鑑協會(100231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號5樓之1)。
|
|
|
|
0
|
|
是
|
|
2025/12/29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