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大文件公告系統

主資料: 文件公告查詢   友善列印匯出 Excel匯出 Word匯出 HTML匯出 CSV

回到資料主畫面頁

編號
10619
承辦單位
人事室
公佈時間
2008/1/15
承辦人員
葉宜冬
上傳人員
葉宜冬
類別
公告
對象
教職員工
性質
人事
限本校教職員工可讀取
瀏覽次數
340
主旨
本校適用勞基法之同仁(含約用人員、教學卓越計畫專任行政助理),自97年起請事假不給工資、請病假工資折半發給,其他計畫專任行政助理比照辦理。
關鍵字
相關連結
http://www.personnel.ncnu.edu.tw/
文件有效期限
摘要
一、依據教育部96年12月11日函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96年11月30日勞動1字第0960130914號函公告,指定公部門各業非依公務人員法制進用之臨時人員適用勞動基準法,並自97年1月1日生效一案及本校「約用人員適用勞基法後及現行規範假別比較表」業已公告並轉知有案。
二、事關同仁權益,請務必詳閱各項假別規定,前述假別比較表請上人事室網頁下載。
文件電子檔
 
文件大小
0
是否需要郵寄
最後更新日期

附件  


找不到相符資料

 

 系統開發:計網中心系統組簡文章 wcchien@nc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