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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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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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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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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宜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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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宜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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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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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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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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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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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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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適用勞基法之同仁(含約用人員、教學卓越計畫專任行政助理),自97年起請事假不給工資、請病假工資折半發給,其他計畫專任行政助理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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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personnel.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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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96年12月11日函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96年11月30日勞動1字第0960130914號函公告,指定公部門各業非依公務人員法制進用之臨時人員適用勞動基準法,並自97年1月1日生效一案及本校「約用人員適用勞基法後及現行規範假別比較表」業已公告並轉知有案。 二、事關同仁權益,請務必詳閱各項假別規定,前述假別比較表請上人事室網頁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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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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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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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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