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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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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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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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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宥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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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宥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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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機關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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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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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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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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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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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國防部113學年度「現役軍人營區在職專班」開班審查原則因應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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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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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國防部民國112年10月24日國人培育字第1120292166號 令辦理。 二、國防部為順遂旨揭專班開設作業,修正開班審查原則,重 點摘陳如後: (一)學校及開班單位應於申請前先行評估課程所需軟、硬體 設備(施)及教室環境(場地)是否符合需求,以完善規劃 符合官兵之課程。 (二)副學士及學士學位專班最低錄取(實際註冊)開班人數 由15員(含)以上,修正為10員(含)以上。 (三)學校與開班單位完成課程規劃後,開班計畫應函送開班 單位,由單位逐級呈報至本部審查後,再由學校函送國 防部綜審。 (四)學校應依國防部核定招生名額辦理招生作業,若當年度 該班註冊率未達40%(註冊人數/申請員額數)或取消開班者,次年度將檢討不予開班。 (五)凡未依教育計畫、課表執行或違反教學紀律者,次年度 不予開班。 三、配合國防部旨揭專班開設審查原則及作業期程,各校113學 年若有新增開班規劃,請依下列期程函送相關資料: (一)民國113年1月16日前:將開班規劃管制表函送司令部、 各開班旅級單位及所屬軍團、防衛部。 (二)民國113年3月12日前:將開班計畫書函送司令部、各開 班旅級單位及所屬軍團、防衛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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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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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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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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