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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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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處產學與推廣教育營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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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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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惠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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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惠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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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級政府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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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工,學生,校外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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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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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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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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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13學年度「大學校院辦理STEM領域學士後專班」試辦計畫開放申請(校內截止期限11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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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後專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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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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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增加STEM領域人才培育量且有效鏈結產業資源,教育部規劃大學校院辦理STEM領域學士後專班,以利跨領域人才即時接軌產業。學生修業期滿且符合相關規定後,各校可依照學位授予法發給學士學位證書。
一、依據「大學校院辦理STEM領域學士後專班之相關注意事項」(如附件一)辦理。
二、旨揭計畫相關申請重點如下: (一)申請條件: 1、申請學校以現有STEM領域學系(含二年制、四年制之日間部及進修部學士班)或STEM領域學士學位學程辦理為原則,如學校為辦理本專班欲新設STEM領域學士學位學程,請於計畫書之開設目的,敘明緣由及師資來源。 2、依本部現行對STEM領域之定義,係指依教育部統計處大專校院學科標準分類中,學科類別領域為05自然科學、數學及統計領域、06資通訊科技領域及07工程、製造及營建領域等3個領域(可參考教育部統計處大專校院學科標準分類系統:https://stats.moe.gov.tw/bcode/)。 (二)招生對象:限招收非STEM領域學士以上畢業者,以本國生為主。 (三)招生名額:以專班方式辦理,核定招生名額為外加名額,每班最多50名。 (四)招生期程:可規劃春、秋2季招生。 (五)課程規劃: 1、主辦單位可與校內其他學系合作開設跨領域課程。 2、需與產業界共同合作規劃課程,進行產學訓協同教學。 3、產業可提供業師、獎助學金、實習津貼及學生職涯發展等相關資源。 (六)受理人數: 1、每班以50人為限,超過50人需分為2班上課。 2、如實際註冊人數超過招生名額,得專案報部增量調整。 (七)收取費用:專班收費之項目、用途及數額,由各校自訂。 (八)修業年限至少為一年,應修學分數至少為專業課程48學分。 (九)學生修業期滿且符合相關規定後,各校可依照學位授予法發給學士學位證書,並加註「學士後專班」等字樣,以資區別。
三、本校可申請新設班,申請資料如下: (一)計畫書1式5份(格式附件二)。 (二)招生規定(範例詳如附件三)。
四、請有意申請並符合申請資格之系所備妥前項申請資料,並經教務處確認後,於112年10月16日(星期一)前送至本處,已利本處於規定期限前備函報部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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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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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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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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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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