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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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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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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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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銘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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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銘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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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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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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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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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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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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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暨保險費率調高相關事項說明,如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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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辨單位:人事室 承辨人:許銘義 一、相關規定變更如下 1、原公教人員參加健保係以本俸為投保金額,目前最高為49965元。修正後以全薪乘以「82.42」(計算請參考條文)為投保金額,全薪包括本俸、學術研究加給(專業加給,電子加給)及主管加給,合計最高在十二萬元以上。 2、投保金額分級原來最高為57800元,調高為87600元。 3、公教人員被保險人負擔比率由40%調降為30%。 二、上述規定自九十一年八月一日生效。本校教職員大部分均增加保費,未於八月發薪時扣繳,將於九月份補扣。 三、健保費率原訂為0.0425,調高為0.0455,自九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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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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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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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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