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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1005
承辦單位
人事室
公佈時間
2002/8/22
承辦人員
許銘義
上傳人員
許銘義
類別
公告
對象
教職員工
性質
人事
限本校教職員工可讀取
瀏覽次數
286
主旨
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暨保險費率調高相關事項說明,如後。
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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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有效期限
摘要
承辨單位:人事室
承辨人:許銘義
一、相關規定變更如下
1、原公教人員參加健保係以本俸為投保金額,目前最高為49965元。修正後以全薪乘以「82.42」(計算請參考條文)為投保金額,全薪包括本俸、學術研究加給(專業加給,電子加給)及主管加給,合計最高在十二萬元以上。
2、投保金額分級原來最高為57800元,調高為87600元。
3、公教人員被保險人負擔比率由40%調降為30%。
二、上述規定自九十一年八月一日生效。本校教職員大部分均增加保費,未於八月發薪時扣繳,將於九月份補扣。
三、健保費率原訂為0.0425,調高為0.0455,自九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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